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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江都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2-28  访问量: 


各镇党委、政府,区各部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2023年江都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2023213


2023年扬州市江都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聚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擦亮“好地方、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特制定全区2023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一、全面落实市级工作任务清单。对照《2023年扬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明确的70个具体事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清单事项落地落实。(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力打造综合最优的政策环境

(一)土地(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优化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加强政策引导,严把项目准入关,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行工业用地合同+监管的供地模式,即双合同管理(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监管协议)。健全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健全监管体系,促进土地要素顺畅流通,提升土地市场配置效率。优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事项办理流程,规范建设用地分割转让审查内容,促进存量土地资源有效释放、充分利用。

(二)纳税(牵头部门:区税务局;目标位置:全省前20

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策宣传,探索建立重点企业纳税服务专员制度,实现政策精准推送。优化政策享受办理,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构建大数据扫描、移动端提醒服务体系,确保应享尽享。加强税收收入质量监控,严厉查处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

3.提升税费服务水平。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96%税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探索优化更多高频事项业务办理流程,推进异地办理、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优化出口退(免)税工作机制,推进全流程无纸化。推行不动产登记集成化办理,实现税费一次收缴、后台清分。建立综合性发票代开大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发票满足度和用票便利度。

4.深化税收协同共治。打造自然人纳税服务公益平台,建立由税务机关、地方政府和中介机构“三位一体”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社会化机制。组建多方参与的体验师团队,构建需求响应机制。对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修复。

(三)获得信贷(牵头部门:区地方金融局、人民银行江都支行)

5.优化提升信贷服务。完善政银企融资对接常态化服务机制,分产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活动,全年新增贷款120亿元以上,全区新增制造业贷款占全区新增贷款比重达到1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幅不低于20%。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全区普惠小微贷款增速达到20%以上,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增幅不低于15%。坚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本微利运行,平均年化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1%。完善推广个体工商户网格化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应用场景和产品,进一步拓宽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范围,扩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覆盖面,推动征信平台归集运用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苏质贷”、“龙川科创贷”等金融产品推广力度,强化对企业质量改进、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金融服务供给。

(四)人力资源(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6.促进劳动力、人才顺畅流动。积极融入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刚性兑现“人才新政15”,积极申报省“双创”、市“绿扬金凤计划”,优化提升区“龙川英才”、“龙川工匠”品牌效应,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着力构建符合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的人才评价激励体系。持续深化“一码两卡”(扬州人才码、人才金融卡、绿扬英才卡)人才服务机制,建立人才服务专员、人才项目挂钩联系制度,构建人才“全链接”服务体系。

(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7.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以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组织实施重点产业关键技术专利布局项目,对完成项目任务的承担单位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经费扶持。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全年新增贯标备案企业完成市局下达指标数。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常态化推进市、区两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联合执法。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仲裁确认,实现行政保护与司法、仲裁保护有机衔接。

9.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服务。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权、商标权或混合质押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质押贷款给予一定的利息补助。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无形资产大数据平台正常运营。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严厉打击代理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无资质专利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惠企政策(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工信局)

10.持续优化涉企政策直达机制。推动涉及市场主体的产业、税费、投资、融资、奖励、补贴、创业、创新、人才等惠企政策,在“苏企通”“易申报”平台应用尽用,对确需企业申报的惠企政策,开展事项化梳理,及时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方便企业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理。依托市级“易申报”智能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减税降费“免申即享”、助企纾困“直达快享”、扩大内需“高效可享”。

三、聚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七)市场准入和退出(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11.健全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门槛,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12.推行注销便利化改革。推广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优化简易注销流程,减少申请材料。开展企业“1+N”注销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改革,实现“1”张营业执照和“N”张许可证注销一窗受理、一网申请。

(八)开办企业(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目标位置:全省前20

13.持续推进企业登记注册改革创新。根据市场需求自选全链、分链、单链三种企业开办方式,开展企业登记“计时制”服务,全部事项办理时间不超过8小时。推行企业住所登记改革,根据市住所核验改革进展,推行区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支持“集群登记”和“一址多照”。在全面实施“一照多址”改革的基础上,试点推进跨县(区)“一照多址”。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在政务服务、银行金融和电子商务活动中推行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跨部门、跨层级同步应用,积极推动手机版企业电子印章系统的应用。

14.持续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度。多点布局企业开办“政银邮合作”工作站,扩大政银合作银行网点数量。加强企业开办免费帮办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区行政服务中心帮代办专区作用,常态化组织区内镇(园区)便民中心帮代办队伍全生命周期企业登记业务集中学习培训,提升基层企业登记帮代办队伍服务能力,打造15分钟企业登记服务圈,实现“家门口”开公司。建设外网电子档案查询系统,与窗口查询相结合,多方式提供查询企业登记档案的方式,便利企业、司法机关、律师查询企业登记档案。

(九)政府采购(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15.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加强交易活动全程监管,推动落实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全面清理歧视性、排他性条款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做法,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覆盖面,着力提升分散采购电子化水平。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市区一体化标准化服务模式,提高政府采购服务能力。规范收取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质量保证金,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不得以质保名义克扣款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收取质量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公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分,促进采购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十)招标投标(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16.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与水平。实施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实现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透明化。规范交易平台及系统使用,执行“一市一平台、一行业一系统”要求。全面实施保证金在线收退管理。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联系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聚焦招投标重点环节,以及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无依据或强制服务收费、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等重点问题,加强对招标文件的核查工作。推动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多样化,允许现金、支票、保函多种形式,推广投标电子保函应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处理机制,积极开展评标专家“一标一评”。

(十一)公平竞争(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17.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审查刚性约束,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优化内部审查机制,在全区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模式,着力解决审查标准不统一、审查质量不高等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后评估制度,及时修订、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积极推进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协查和第三方评估,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四、聚力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十二)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牵头部门:区住建局;目标位置:全省前20

18.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着力提高工改系统数据运行质量,强化系统运用,杜绝逾期件、补录件和秒办件的情况发生。选派部门精兵强将组成建设项目审批队伍并设立A、B岗,转变传统审批模式,对省市重点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实行零距离服务,更好更优服务企业,提升项目审批效能。

19.积极推行重大项目桩基先行。立足重大项目提速,在建设单位取得用地手续、审批后的规划总平面图和审图中心审核通过的桩基施工图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文书,提出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同意桩基先行施工手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提前介入,提供质监安监服务工作。

20.实施工地现场监管一体化服务。创建工地现场监管一体化服务平台,简化项目施工许可前的查勘事项和报监后质量、安全告知事项,变联合查勘为一次性查勘,变联合告知为一次性告知,事中实行质量、安全、扬尘一体化检查,做到“一个龙头”抓管理、一张清单抓问责,对施工现场实施一体化监管。

21.完善室外配套工程延期报审告知承诺制。对于新建项目,告知建设单位房屋建筑室外配套工程须与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同步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如因项目建设需要,可由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先行办理相关事项,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善室外配套工程手续。

(十三)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目标位置:全省前20

2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集中。切实加强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推动市场监管、公安、税务、自规等区级派驻机构事项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区镇两级中心,开展“政银合作”“政邮合作”“政企合作”,完善各类合作线上线下指导目录清单。优化整合公安、税务、不动产、公积金、社保、医保、水电气热、银行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向镇、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邮政、银行网点等场所延伸,做实做优“15分钟政务服务圈”。

23.强化电子证照应用。加强数据赋能,依托省电子证照库和“苏服码”,推进线上线下电子证照应用体系建设。围绕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民政、公积金、不动产、水电气、工改等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开展业务流程再造。全面推广“苏服码”应用,推进窗口办理事项全面接入“苏服码”,实现对应场景的扫码办事。

24.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动态更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业主管部门逐项明确事项办理条件、时限、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中介机构评价评优公示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日常考核管理。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从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实现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2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巩固提升“一件事”改革成效,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人才服务、教育入学、公租房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准营(开餐饮店)、员工录用和企业注销等“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一件事”线下办理窗口,完善线上办理平台,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线上线下高效运行。

(十四)获得电力(牵头部门:区供电公司;目标位置:全省前20

26.持续压缩办电环节时长。推广全流程线上服务,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业务受理、方案答复、检验和装表接电等主动服务环节,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6个、22个、32个工作日以内。推动行政审批单位开展线上并联审批,5个工作日内办结1020kV及以下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流程,优化35kV及以上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流程,压降重大项目电力接入审批时长。小微企业办理平均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在开发区、高新区深化打造“开门接电”示范区,超前启动服务,组织属地政府、客户共商签订三方服务契约,整合业务受理、服务契约签订及供电方案答复环节为一个环节,实施“签约即受理、受理即答复”,逐步实现省级以上园区企业、省市重大项目“开门接电”率100%。

27.全面落实政企共担费用。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州市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担管理机制实施办法》《江都区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担管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江都区“电水气讯”联动报装“一件事”实施办法》等文件,完善政企共担协同机制,健全操作实施细则,探索共建数字平台,建立证照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推动土地出让主体、属地政府(园区)合理预测并预留电力接入工程费用,提高“电水气讯”配套接入效率。

28.全力提高电网运营质效。政企共享待开发地块信息,打造配电网一张图平台,推动地块信息地理可视化。深化供电系统与政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规划超前对接、网架适度延伸、工程精准衔接、接电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探索推动供电方案由满足单一客户的“独立型”方案向满足区域长远发展的“系统型”方案转变,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持续优化三遥终端和分级保护布点规划,不断提升三遥线路覆盖率。用好配电自动化、单相接地“程序化拉路”等应用,提高研判定位,缩小故障影响。制定持续补强不停电作业人员和装备配置水平要求,确保“应做尽做”、“能带不停”。

29.提升政企协同发展水平。拓展电力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机制平台,推动将重大用电项目、电力安全、电力保供、电网建设协调、支持政策研讨、超容整治等议题研讨常态化、专题化。依托区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打造柔性服务团队,推行各供应单位“一口登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一并接入”,帮助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和“开门即接电水气讯”。推动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电水气讯”联办窗口,扩展“电水气讯”联办线上线下新型服务模式。推广“房产+电力”联动过户,力争房电联办率提升至50%。

30.优化充电报装联合服务。全面落实《扬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指导意见(试行)》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支持政策,协同住建、财政、行政审批等部门扩大“开门接桩”、老旧小区改造覆盖范围,探索居民充电桩“一件事”全线上联合服务模式,畅通居民报装办理全环节。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建设配套电网设施,推动“统建统营”等新模式试点应用,更好满足居民绿色低碳出行需求。

(十五)不动产登记(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目标位置:全省前20

31.推进不动产“全市同标、全域通办”。优化登记流程和窗口设置,实现业务类型、办事流程、收件材料、审核标准、信息平台等“十统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全市同标、全域通办”全流程应用;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提升群众使用体验感,实现“全市通查”。

32.提高不动产服务水平。积极推广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加快“一码+”、三维地籍建设;强化部门协同,巩固商品房线上缴税、登记申请成果,推行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同时缴纳,实现“交房(地)即发证”常态化;推进工业用地转移预告登记;推行“造林即发证”,在林木验收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扩大“一件事”改革范围,推广“不动产登记+公证”、“不动产登记+司法裁定”;实现一体化平台中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增量房网签备案电子签章功能。

33.完善不动产信息共享。实现与住建部门房产测绘成果共享应用,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新增房产测绘成果数据及时导入大数据中心成果库,为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提供数据支撑;扩大登记共享范围,为子女入学、户口迁移、水电气网过户等提供服务和应用

34.化解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持续推进安置房、工业企业、国有资产、老城区民房、改制企业等5“难办证”工作,积极化解遗留问题。

五、聚力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

(十六)市场监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司法局;目标位置:全省前20

35.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执法人员综合执法技能提升。完善重大复杂案件挂牌督办、指定管辖、信息沟通、公开通报机制,打破区域壁垒,推动案件信息互联、执法资源共享。

36.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年度计划,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和根据问题线索开展靶向监管外,原则上所有日常行政检查一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效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37.加强各类监管衔接配合。贯彻落实省市、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引导各部门将检查频次高、对企业干扰大且适合归并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规范联合抽查操作流程,对同一检查对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38.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性质和特点,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模式。在部分领域探索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依法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持续健全、严格落实免罚、轻罚清单,探索在更多领域实行“首违不罚”。推动行政机关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确保执法尺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边界明晰、执法行为有效规范、执法质效大幅提升。

(十七)信用监管(牵头部门:区发改委)

39.强化信用监管。聚焦重点关键领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进涉政府机构未履行生效裁判案件专项治理。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高效政务服务。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大信用修复力度,助推企业尽快重塑信用。支持基层治理创新,开展信用管理与服务普惠金融试点。强化现代产业发展信用支撑,重点抓好融资信用服务工作。强化信用惠民便企支撑,重点抓好“信易+”场景应用。强化信用信息归集,重点抓好信息报送及时率、覆盖面、入库率。

(十八)办理破产(牵头部门:区法院;目标位置:全省前20

40.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加强“执破融合”,构建破产法官与执行法官混合团队,健全“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繁简分流,加快长期案件清理力度,全力清结超三年未结长期案件;提高简案快审适用率,确保“无产可破”“执转破”等破产案件在三个月内审结。加强管理人履职监督,完善考核机制,构建报酬与评价相适应的报酬发放机制。

41.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危困”企业识别机制,加强与区属企业、各镇(园区)的沟通协调,充分运用预重整和重整手段挽救“危困”企业。探索与市场监督、税务、人力资源等部门的联动子机制,完善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加强“问题楼盘”应对能力,推动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成立清算组并担任管理人。加大对通过虚假破产逃废债的打击力度。

42.优化破产财产处置方式。探索定向询价、议价等方式确定破产财产起拍价,降低破产成本。建立企业破产资产信息与招商引资衔接合作机制,促进破产资源合理配置。加强破产财产接管力度,规范破产财产处置程序,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

43.积极探索“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类个人破产程序对“诚实而不幸”债务人的救济功能,完善公职管理人选任程序,促进确无履行能力的诚信被执行人依法有序退出民事执行程序。

44.探索破产事务集约办理机制。利用上级法院破产办理平台,集约化办理企业信息查询、资产处置、资金监管、涉税办理、信用修复、管理人履职等事项,实现协同事项全流程“平台流转、线上办理”,提升破产办理效率。

(十九)执行合同(牵头部门:区法院;目标位置:全省前20

45.提升诉讼服务品质。畅通立案渠道,完善窗口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多样化诉讼渠道体系,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提升诉讼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网上调解、远程开庭、电子送达、电子阅卷等诉讼服务的“网络化”“智能化”。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为涉企案件提供诉讼服务流程咨询和指导,对符合条件的涉企案件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手续。进一步拓展“云解纷”平台功能,实现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

46.建立健全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推广“云解纷”平台,完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严格落实“诉前分流+多元化解”模式,发挥仲裁的优势,拓宽涉企案件解纷渠道,推动形成诉前调解、诉裁衔接、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相结合工作模式。建立商事纠纷巡回审判点。

47.提升审判质量效率。细化压缩立案、保全、鉴定、上诉流转等案件流转环节,严格案件审限变更,落实类案强制检索制度,做好案件判前判后释法答疑工作。

48.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案件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事中效能评估制度,加强案件办理节点流程管理,切实提升执行质效。推进打击拒执犯罪、执破融合等工作贯彻落实。加强财产处置力量,优化财产处置流程,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能处置尽处置,重视速执案件查人找物工作,现场搜查、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强财产线索挖掘,做好财产处置工作和一次性有效执行,兑现胜诉权益。

49.完善涉众型犯罪财产处置模式。加强涉众型犯罪财产处置力度,将涉众型犯罪财产处置工作纳入社会治理,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有效化解社会风险。

50.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全流程依法公开,实现审判流程信息、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全公开,使市场主体更加方便获取司法信息。

六、聚力打造亲商富商的人文环境(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51.完善政企沟通机制。优化政企沟通交流渠道,充分发挥各级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联合会“企业服务月”等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会商和交流,及时了解企业现状和诉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诉求受理机制,回应企业关切,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规上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覆盖。

七、聚力强化营商环境组织保障(牵头部门: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工商联)

52.强化主体责任。各镇(园区)、各部门要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头号改革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统筹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部门专班推进、责任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查推进作用,扎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各牵头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行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构建工作合力,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突出成效。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明晰工作标准,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员,全面完成任务。

53.强化督查考核。坚持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考量各镇(园区)、各部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和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对出现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的镇(园区)、部门和个人,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跟踪督办、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履行。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对重点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巡察,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继续开展“最满意”“最不满意”部门、科室评选活动,坚决拔掉“软钉子”,破解“中梗阻”。建立常态化跟进督查推进机制,通过每月发布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双月调度任务清单进展情况、季度督查总体情况等方式,分析短板弱项,研究改进措施,推动重点问题解决。全年营商便利度指标在全市考核中,进入前2名,在全省63个县市区考核中,进入前20名。

54.强化改革创新。各镇(园区)、各部门要主动对标先进,积极作为,创新探索,因地制宜探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经验、新做法,持续推出一批彰显我区特色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亮点举措,并力争在国家、省级发文表彰、复制推广。对完成改革创新任务的,在年度考核、评选表彰中给予适当加分或优先推荐。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经费保障力度,确保有关创新试点、平台投入等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用好容错纠错激励机制,鼓励各级干部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大胆创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55.强化主体感受。聚焦政务服务满意度,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健全差评核实整改机制,建立“12345”与“110”、“帮办代办”联通联办机制,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诉求解决率和满意率。聚焦行业协会商会满意度,创新推行“行业协会商会提案制”,按季度召开行业协会商会座谈会并发布调查报告,“一对一”解决行业协会商会反映的具体问题。聚焦民营企业满意度,开展惠企调研,办好“江淮客厅”企业家沙龙。

56.强化舆论宣传。将营商环境宣传纳入全区宣传工作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加大对典型案例和特色亮点的宣传报道,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推动“比学赶超”和全区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加大对外宣传推介,持续擦亮“好地方、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江都区一流营商环境知名度、美誉度。

附件:1.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清单(56条)

2.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批创新事项清单(8项)


附件1

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事项

工作举措

工作专班

力打造综合最优的政策环境

(一)土地(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

优化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加强政策引导,严把项目准入关,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行工业用地合同+监管的供地模式,即双合同管理(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监管协议)。健全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健全监管体系,促进土地要素顺畅流通,提升土地市场配置效率。优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事项办理流程,规范建设用地分割转让审查内容,促进存量土地资源有效释放、充分利用。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盛长元、副局长许善宏,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史,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科长邵卫东负责组织。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江都分中心主任马恒山,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如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纳税(牵头部门:税务局;目标位置:全省前20

2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加强政策宣传,探索建立重点企业纳税服务专员制度,实现政策精准推送。优化政策享受办理,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构建大数据扫描、移动端提醒服务体系,确保应享尽享。加强税收收入质量监控,严厉查处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

税务局纪检组长王波纳税服务股股长王凯负责组织

3

提升税费服务水平

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96%税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探索优化更多高频事项业务办理流程,推进异地办理、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优化出口退(免)税工作机制,推进全流程无纸化。推行不动产登记集成化办理,实现税费一次收缴、后台清分。建立综合性发票代开大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发票满足度和用票便利度。

税务局纪检组长王波纳税服务股股长王凯负责组织

4

深化税收协同共治

打造自然人纳税服务公益平台,建立由税务机关、地方政府和中介机构“三位一体”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社会化机制。组建多方参与的体验师团队,构建需求响应机制。对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修复。

税务局纪检组长王波纳税服务股股长王凯负责组织

(三)获得信贷(牵头部门:区地方金融局、人民银行江都支行)

5

优化提升信贷服务

完善政银企融资对接常态化服务机制,分产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活动,全年新增贷款120亿元以上,全区新增制造业贷款占全区新增贷款比重达到1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幅不低于20%。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全区普惠小微贷款增速达到20%以上,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增幅不低于15%。坚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本微利运行,平均年化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1%。完善推广个体工商户网格化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应用场景和产品,进一步拓宽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范围,扩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覆盖面,推动征信平台归集运用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苏质贷”、“龙川科创贷”等金融产品推广力度,强化对企业质量改进、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金融服务供给。

区地方金融局副局长顾学军、金融发展科科长董凯

人民银行江都支行副行长卢大勇、金融管理部郭祖建主任负责组织。

(四)人力资源(牵头部门:委组织部、人社局)

6

促进劳动力、人才顺畅流动

积极融入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刚性兑现“人才新政15条”,积极申报省“双创”、市“绿扬金凤计划”,优化提升区“龙川英才”、“龙川工匠”品牌效应,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着力构建符合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的人才评价激励体系。持续深化“一码两卡”(扬州人才码、人才金融卡、绿扬英才卡)人才服务机制,建立人才服务专员、人才项目挂钩联系制度,构建人才“全链接”服务体系。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祥、人才工作科科长吴鹏和人社局副局长许军、人才开发科科长张学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顾成祥、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昊、人事人才中心主任孙伟负责组织。

(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7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

以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组织实施重点产业关键技术专利布局项目,对完成项目任务的承担单位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经费扶持。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全年新增贯标备案企业完成市局下达指标数。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殷荣生知识产权科科长史善荣负责组织

8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常态化推进市、区两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联合执法。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仲裁确认,实现行政保护与司法、仲裁保护有机衔接。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殷荣生知识产权科科长史善荣负责组织

9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服务

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权、商标权或混合质押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质押贷款给予一定的利息补助。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无形资产大数据平台正常运营。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严厉打击代理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无资质专利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殷荣生知识产权科科长史善荣负责组织

(六)惠企政策(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工信局)

10

持续优化涉企政策直达机制

推动涉及市场主体的产业、税费、投资、融资、奖励、补贴、创业、创新、人才等惠企政策,在“苏企通”“易申报”平台应用尽用,对确需企业申报的惠企政策,开展事项化梳理,及时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方便企业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理。依托市级“易申报”智能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减税降费“免申即享”、助企纾困“直达快享”、扩大内需“高效可享”。

区行政审批副局长田源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科科长王国政和区工信局副局长祝霖、企业服务科科长涂军民负责组织。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祥、人才工作科科长吴鹏

税务局纪检组长王波纳税服务股股长王凯

区发改委副主任王安国、行政审批科(法制科、社会信用科)副科长程金都

区财政局副局长庄兆东、绩效管理科科长胡德春

区人社局副局长许军、人才开发科科长张学峰

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七)市场准入和退出(牵头部门:发改委、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11

健全市场准入机制

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门槛,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区发改委副主任王安国、体改科科长石树华和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肖波、行政审批科科长刘继宏和商务局副局长沈泓、外资科科长印维政负责组织。

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行注销便利化改革

推广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优化简易注销流程,减少申请材料。开展企业“1+N”注销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改革,实现“1”张营业执照和“N”张许可证注销一窗受理、一网申请。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李建山行政审批一科副科长解大炜负责组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肖波、行政审批科科长刘继宏

区税务局纪检组长王波纳税服务股股长王凯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翁金祥、社保中心副主任樊习刚

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办企业(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13

持续推进企业登记注册改革创新

根据市场需求自选全链、分链、单链三种企业开办方式,开展企业登记“计时制”服务,全部事项办理时间不超过8小时。推行企业住所登记改革,根据市住所核验改革进展,推行区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支持“集群登记”和“一址多照”。在全面实施“一照多址”改革的基础上,试点推进跨县(区)“一照多址”。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在政务服务、银行金融和电子商务活动中推行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跨部门、跨层级同步应用,积极推动手机版企业电子印章系统的应用。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李建山行政审批一科副科长解大炜负责组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肖波、行政审批科科长刘继宏

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持续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度

多点布局企业开办“政银邮合作”工作站,扩大政银合作银行网点数量。加强企业开办免费帮办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区行政服务中心帮代办专区作用,常态化组织区内镇(园区)便民中心帮代办队伍全生命周期企业登记业务集中学习培训,提升基层企业登记帮代办队伍服务能力,打造15分钟企业登记服务圈,实现“家门口”开公司。建设外网电子档案查询系统,与窗口查询相结合,多方式提供查询企业登记档案的方式,便利企业、司法机关、律师查询企业登记档案。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李建山行政审批一科副科长解大炜负责组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肖波、行政审批科科长刘继宏

各镇(园区)、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政府采购(牵头部门:财政局)

15

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

加强交易活动全程监管,推动落实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全面清理歧视性、排他性条款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做法,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覆盖面,着力提升分散采购电子化水平。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市区一体化标准化服务模式,提高政府采购服务能力。规范收取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质量保证金,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不得以质保名义克扣款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收取质量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公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分,促进采购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区财政局副局长庄兆东、绩效管理科科长胡德春和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南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主任王俊负责组织。

(十)招标投标(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16

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与水平

实施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实现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透明化。规范交易平台及系统使用,执行“一市一平台、一行业一系统”要求。全面实施保证金在线收退管理。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联系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聚焦招投标重点环节,以及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无依据或强制服务收费、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等重点问题,加强对招标文件的核查工作。推动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多样化,允许现金、支票、保函多种形式,推广投标电子保函应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处理机制,积极开展评标专家“一标一评”。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南平工程交易科科长王玉军负责组织

区住建局副局长马巍、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唐余庆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运输管理所所长施俊工程科科长童忠

区水务局副局长扈刚规建科科长李明刚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建军,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严峻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公平竞争(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17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强化公平审查刚性约束,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优化内部审查机制,在全区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模式,着力解决审查标准不统一、审查质量不高等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后评估制度,及时修订、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积极推进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协查和第三方评估,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汤雷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高兵负责组织

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力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十)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18

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

着力提高工改系统数据运行质量,强化系统运用,杜绝逾期件、补录件和秒办件的情况发生。选派部门精兵强将组成建设项目审批队伍并设立AB岗,转变传统审批模式,对省市重点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实行零距离服务,更好更优服务企业,提升项目审批效能。

区住建局副局长丁红、行政审批科科长姜智峰负责组织。

各镇(园区)、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积极推行重大项目桩基先行

立足重大项目提速,在建设单位取得用地手续、审批后的规划总平面图和审图中心审核通过的桩基施工图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文书,提出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同意桩基先行施工手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中心提前介入,提供质监安监服务工作。

区住建局副局长马巍、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唐余庆负责组织。

各镇(园区)、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实施工地现场监管一体化服务

创建工地现场监管一体化服务平台,简化项目施工许可前的查勘事项和报监后质量、安全告知事项,变联合查勘为一次性查勘,变联合告知为一次性告知,事中实行质量、安全、扬尘一体化检查,做到“一个龙头”抓管理、一张清单抓问责,对施工现场实施一体化监管。

区住建局副局长马巍、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唐余庆负责组织。

21

完善室外配套工程延期报审告知承诺制

对于新建项目,告知建设单位房屋建筑室外配套工程须与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同步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如因项目建设需要,可由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先行办理相关事项,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善室外配套工程手续。

区住建局副局长马巍、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陈学军负责组织。

(十)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22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集中

切实加强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推动市场监管、公安、税务、自规等区级派驻机构事项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区镇两级中心,开展“政银合作”“政邮合作”“政企合作”,完善各类合作线上线下指导目录清单。优化整合公安、税务、不动产、公积金、社保、医保、水电气热、银行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向镇、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邮政、银行网点等场所延伸,做实做优“15分钟政务服务圈”。

区行政审批副局长田源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科科长王国政负责组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肖波、行政审批科科长刘继宏

公安分局副局长汤志坚、政务服务管理大队大队长陈庆国

税务局纪检组长王波纳税服务股股长王凯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许善宏、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马恒山

人民银行江都支行副行长卢大勇、金融管理部郭祖建主任

邮政公司副总经理张耀华、营销部经理林一帆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翁金祥、社保中心副主任樊习刚

医保分局副局长马立新、医保中心综合科负责人钱发锦

江都公积金中心副主任朱银龙、业务科科长胡卫东

仙女镇人民政府人大副主席、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陈慧

小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明亮

丁沟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王丽珍

宜陵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局局长南杰

武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邵越

大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梁雨

浦头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局局长滕骏

丁伙镇党委统战委员吴宇凡

郭村镇人民政府人武部长刘鹏远

樊川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局局长赵江峰

真武镇党委统战委员洛健

邵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周刚

吴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杨林

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强化电子证照应用

加强数据赋能,依托省电子证照库和“苏服码”,推进线上线下电子证照应用体系建设。围绕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民政、公积金、不动产、水电气、工改等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开展业务流程再造。全面推广“苏服码”应用,推进窗口办理事项全面接入“苏服码”,实现对应场景的扫码办事。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田源、信息科副科长贾恬瑶负责组织。

各镇(园区)、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动态更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业主管部门逐项明确事项办理条件、时限、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中介机构评价评优公示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日常考核管理。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从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实现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田源、审改科副科长吴萧负责组织。

区财政局副局长庄兆东、绩效管理科科长胡德春

区工信局副局长张小华、行政审批科科长吴建胜

区水务局副局长高寅峰、水政科科长汤华

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施俊、工程管理科科长童忠

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副局长汤志坚、政务服务管理大队大队长陈庆国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许善宏、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马恒山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成志翔、行政服务科科长刘佳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费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梁辉

区卫健委副主任宋震、法监科科长杭玉斌

区文体旅局副局长刘志国、行政审批科副科长管民

区气象局副局长向渝川、雷电防御中心主任刘昊

区住建局副局长丁红、行政审批科科长姜智峰

区民政局副局长韩家新、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帅

区地方金融局副局长顾学军、金融发展科副科长董凯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巩固提升“一件事”改革成效,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人才服务、教育入学、公租房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准营(开餐饮店)、员工录用和企业注销等“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一件事”线下办理窗口,完善线上办理平台,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线上线下高效运行。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田源、审改科副科长吴萧、信息科副科长贾恬瑶负责组织。

区人社局副局长许军、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昊

区教育局副局长佘旭、学前教育科科长吴雪梅、初教科科长陈宽秀、中教科科长翟伟

区住建局副局长丁红、行政审批科科长姜智峰、消防管理科科长冯冰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肖波、行政审批科科长刘继宏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获得电力(牵头部门:供电公司)

26

持续压缩办电环节时长

推广全流程线上服务,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业务受理、方案答复、检验和装表接电等主动服务环节,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6个、22个、32个工作日以内。推动行政审批单位开展线上并联审批,5个工作日内办结1020kV及以下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流程,优化35kV及以上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流程,压降重大项目电力接入审批时长。小微企业办理平均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在开发区、高新区深化打造“开门接电”示范区,超前启动服务,组织属地政府、客户共商签订三方服务契约,整合业务受理、服务契约签订及供电方案答复环节为一个环节,实施“签约即受理、受理即答复”,逐步实现省级以上园区企业、省市重大项目“开门接电”率100%

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吴怡、营销部主任贾磊负责组织。

区发改委副主任王安国,行政审批科(法制科、社会信用科)副科长程金都

区财政局副局长庄兆东,绩效管理科科长胡德春

区住建局副局长丁红,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陈学军,老旧小区改造办主任王琳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许善宏,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马恒山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田源,政务服务管理科科长王国政,区预审代办中心副主任阴凡

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浩,运营科科长全爱国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刘金宝,建管局局长朱红波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仙女镇副镇长王峰,规划建设科科长崔杰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全面落实政企共担费用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州市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担管理机制实施办法》《江都区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担管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江都区“电水气讯”联动报装“一件事”实施办法》等文件,完善政企共担协同机制,健全操作实施细则,探索共建数字平台,建立证照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推动土地出让主体、属地政府(园区)合理预测并预留电力接入工程费用,提高“电水气讯”配套接入效率。

28

全力提高电网运营质效

政企共享待开发地块信息,打造配电网一张图平台,推动地块信息地理可视化。深化供电系统与政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规划超前对接、网架适度延伸、工程精准衔接、接电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探索推动供电方案由满足单一客户的“独立型”方案向满足区域长远发展的“系统型”方案转变,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持续优化三遥终端和分级保护布点规划,不断提升三遥线路覆盖率。用好配电自动化、单相接地“程序化拉路”等应用,提高研判定位,缩小故障影响。制定持续补强不停电作业人员和装备配置水平要求,确保“应做尽做”、“能带不停”。

29

提升政企协同发展水平

拓展电力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机制平台,推动将重大用电项目、电力安全、电力保供、电网建设协调、支持政策研讨、超容整治等议题研讨常态化、专题化。依托区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打造柔性服务团队,推行各供应单位“一口登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一并接入”,帮助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和“开门即接电水气讯”。推动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电水气讯”联办窗口,扩展“电水气讯”联办线上线下新型服务模式。推广“房产+电力”联动过户,力争房电联办率提升至50%

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吴怡、营销部主任贾磊负责组织。

区发改委副主任王安国,行政审批科(法制科、社会信用科)副科长程金都

区财政局副局长庄兆东,绩效管理科科长胡德春

区住建局副局长丁红,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陈学军,老旧小区改造办主任王琳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许善宏,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马恒山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田源,政务服务管理科科长王国政,区预审代办中心副主任阴凡

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浩,运营科科长全爱国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刘金宝,建管局局长朱红波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仙女镇副镇长王峰,规划建设科科长崔杰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优化充电报装联合服务

全面落实《扬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指导意见(试行)》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支持政策,协同住建、财政、审批等部门扩大“开门接桩”、老旧小区改造覆盖范围,探索居民充电桩“一件事”全线上联合服务模式,畅通居民报装办理全环节。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建设配套电网设施,推动“统建统营”等新模式试点应用,更好满足居民绿色低碳出行需求。

十五)不动产登记(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江都分局)

31

推进不动产全市同标、全域通办

优化登记流程和窗口设置,实现业务类型、办事流程、收件材料、审核标准、信息平台等“十统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全市同标、全域通办”全流程应用;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提升群众使用体验感,实现“全市通查”。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许善宏、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马恒山负责组织。

32

提高不动产服务水平

积极推广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加快“一码+”、三维地籍建设;强化部门协同,巩固商品房线上缴税、登记申请成果,推行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同时缴纳,实现“交房(地)即发证”常态化;推进工业用地转移预告登记;推行“造林即发证”,在林木验收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扩大“一件事”改革范围,推广“不动产登记+公证”、“不动产登记+司法裁定”;实现一体化平台中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增量房网签备案电子签章功能。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许善宏、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马恒山负责组织。

区住建局副局长李明、丁红,房地产开发交易中心主任吴平、行政审批科科长姜智峰

税务局纪检组长王波纳税服务股股长王凯

区财政局副局长庄兆东、绩效管理科科长胡德春

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桂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朱啸锋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民二庭庭长殷桂宏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完善不动产信息共享

实现与住建部门房产测绘成果共享应用,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新增房产测绘成果数据及时导入大数据中心成果库,为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提供数据支撑;扩大登记共享范围,为子女入学、户口迁移、水电气网过户等提供服务和应用。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许善宏、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马恒山负责组织。

区住建局副局长李明、天度测绘主任石从国

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浩、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科科长全爱国

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副局长帅政军、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徐丹

区教育局副局长佘旭、学前教育科科长吴雪梅、初教科科长陈宽秀、中教科科长翟伟

区有关水电气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化解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

持续推进安置房、工业企业、国有资产、老城区民房、改制企业等5类“难办证”工作,积极化解遗留问题。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许善宏、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马恒山负责组织。

区住建局副局长高翔宇、丁红、马巍,人防管理科科长孙庆华、消防管理科科长冯冰、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唐余庆

税务局纪检组长王波纳税服务股股长王凯

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力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

(十)市场监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司法局)

35

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执法人员综合执法技能提升。完善重大复杂案件挂牌督办、指定管辖、信息沟通、公开通报机制,打破区域壁垒,推动案件信息互联、执法资源共享。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汤雷、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吴庆祥

区城管局副局长余华锋、政策法规科科长顾兴建

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桂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朱啸锋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

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年度计划,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和根据问题线索开展靶向监管外,原则上所有日常行政检查一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效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斌、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科科长王圣文负责组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7

加强各类监管衔接配合

贯彻落实省市、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引导各部门将检查频次高、对企业干扰大且适合归并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规范联合抽查操作流程,对同一检查对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斌、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科科长王圣文负责组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8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性质和特点,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模式。在部分领域探索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依法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持续健全、严格落实免罚、轻罚清单,探索在更多领域实行“首违不罚”。推动行政机关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确保执法尺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边界明晰、执法行为有效规范、执法质效大幅提升。

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桂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朱啸锋负责组织。

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信用监管(牵头部门:发改委)

39

强化信用监管

聚焦重点关键领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进涉政府机构未履行生效裁判案件专项治理。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高效政务服务。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大信用修复力度,助推企业尽快重塑信用。支持基层治理创新,开展信用管理与服务普惠金融试点。强化现代产业发展信用支撑,重点抓好融资信用服务工作。强化信用惠民便企支撑,重点抓好“信易+”场景应用。强化信用信息归集,重点抓好信息报送及时率、覆盖面、入库率。

区发改委副主任王安国、行政审批科(法制科、社会信用科)副科长程金都负责组织。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办理破产(牵头部门:法院)

40

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加强“执破融合”,构建破产法官与执行法官混合团队,健全“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繁简分流,加快长期案件清理力度,全力清结超三年未结长期案件;提高简案快审适用率,确保“无产可破”“执转破”等破产案件在三个月内审结。加强管理人履职监督,完善考核机制,构建报酬与评价相适应的报酬发放机制。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民二庭庭长殷桂宏负责组织。

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1

深化府院联动机制

建立“危困”企业识别机制,加强与区属企业、各镇(园区)的沟通协调,充分运用预重整和重整手段挽救“危困”企业。探索与市场监督、税务、人力资源等部门的联动子机制,完善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加强“问题楼盘”应对能力,推动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成立清算组并担任管理人。加大对通过虚假破产逃废债的打击力度。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民二庭庭长殷桂宏负责组织。

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2

优化破产财产处置方式

探索定向询价、议价等方式确定破产财产起拍价,降低破产成本。建立企业破产资产信息与招商引资衔接合作机制,促进破产资源合理配置。加强破产财产接管力度,规范破产财产处置程序,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民二庭庭长殷桂宏负责组织。

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3

积极探索“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

充分发挥类个人破产程序对“诚实而不幸”债务人的救济功能,完善公职管理人选任程序,促进确无履行能力的诚信被执行人依法有序退出民事执行程序。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执行局局长陈应都负责组织。

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4

探索破产事务集约办理机制

利用上级法院破产办理平台,集约化办理企业信息查询、资产处置、资金监管、涉税办理、信用修复、管理人履职等事项,实现协同事项全流程“平台流转、线上办理”,提升破产办理效率。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民二庭庭长殷桂宏负责组织。

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执行合同(牵头部门:法院)

45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

畅通立案渠道,完善窗口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多样化诉讼渠道体系,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提升诉讼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网上调解、远程开庭、电子送达、电子阅卷等诉讼服务的“网络化”“智能化”。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为涉企案件提供诉讼服务流程咨询和指导,对符合条件的涉企案件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手续。进一步拓展“云解纷”平台功能,实现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立案庭庭长陆兵负责组织。

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6

建立健全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

推广“云解纷”平台,完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严格落实“诉前分流+多元化解”模式,发挥仲裁的优势,拓宽涉企案件解纷渠道,推动形成诉前调解、诉裁衔接、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相结合工作模式。建立商事纠纷巡回审判点。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立案庭庭长陆兵负责组织。

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7

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细化压缩立案、保全、鉴定、上诉流转等案件流转环节,严格案件审限变更,落实类案强制检索制度,做好案件判前判后释法答疑工作。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丽负责组织。

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8

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案件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事中效能评估制度,加强案件办理节点流程管理,切实提升执行质效。推进打击拒执犯罪、执破融合等工作贯彻落实。加强财产处置力量,优化财产处置流程,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能处置尽处置,重视速执案件查人找物工作,现场搜查、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强财产线索挖掘,做好财产处置工作和一次性有效执行,兑现胜诉权益。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执行局局长陈应都负责组织。

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9

完善涉众型犯罪财产处置模式

加强涉众型犯罪财产处置力度,将涉众型犯罪财产处置工作纳入社会治理,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有效化解社会风险。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执行局局长陈应都负责组织。

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0

强化司法公开

推进司法全流程依法公开,实现审判流程信息、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全公开,使市场主体更加方便获取司法信息。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丽负责组织。

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力打造亲商富商的人文环境

二十)政企沟通(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51

完善政企沟通机制

优化政企沟通交流渠道,充分发挥各级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联合会“企业服务月”等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会商和交流,及时了解企业现状和诉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诉求受理机制,回应企业关切,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规上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覆盖。

区工信局副局长谢国勇、运行监测协调科科长王金荣负责组织。

力强化营商环境组织保障(牵头部门: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工商联)

52

强化主体责任

各镇(园区)、各部门要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头号改革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统筹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部门专班推进、责任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查推进作用,扎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各牵头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行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构建工作合力,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突出成效。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明晰工作标准,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员,全面完成任务。

区发改委副主任王安国、行政审批科(法制科、社会信用科)副科长程金都负责组织。

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

53

强化督查考核

坚持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考量各镇(园区)、各部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和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对出现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的镇(园区)、部门和个人,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跟踪督办、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履行。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对重点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巡察,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继续开展“最满意”“最不满意”部门、科室评选活动,坚决拔掉“软钉子”,破解“中梗阻”。建立常态化跟进督查推进机制,通过每月发布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双月调度任务清单进展情况、季度督查总体情况等方式,分析短板弱项,研究改进措施,推动重点问题解决。全年营商便利度指标在全市考核中,进入前2名,在全省63个县市区考核中,进入前20名。

区委巡察办主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高晓军,区纪委常委钱敏,党风室主任周旭,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祥、干部考核监督科科长段云雷和区发改委副主任王安国、行政审批科(法制科、社会信用科)副科长程金都负责组织。

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

54

强化改革创新

主动对标先进,积极作为,创新探索,因地制宜探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经验、新做法,持续推出一批彰显我区特色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亮点举措,并力争在国家、省级发文表彰、复制推广。对完成改革创新任务的,在年度考核、评选表彰中给予适当加分或优先推荐。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经费保障力度,确保有关创新试点、平台投入等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用好容错纠错激励机制,鼓励各级干部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大胆创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祥、干部考核监督科科长段云雷,

区发改委副主任王安国,行政审批科(法制科、社会信用科)副科长程金都和区财政局副局长庄兆东、绩效管理科科长胡德春负责组织。

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5

强化主体感受

聚焦政务服务满意度,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健全差评核实整改机制,建立“12345”与“110”、“帮办代办”联通联办机制,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诉求解决率和满意率。聚焦行业协会商会满意度,创新推行“行业协会商会提案制”,按季度召开行业协会商会座谈会并发布调查报告,“一对一”解决行业协会商会反映的具体问题。聚焦民营企业满意度,开展惠企调研,办好“江淮客厅”企业家沙龙。

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刘峰、联动指挥科副科长石春香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南平、督查科科长王国政

区民政局副局长韩家新、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帅

区工商联副主席赵娟、经济科科长韩昆明按职责分工负责。

56

强化舆论宣传

将营商环境宣传纳入全区宣传工作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加大对典型案例和特色亮点的宣传报道,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推动“比学赶超”和全区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加大对外宣传推介,持续擦亮“好地方、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江都区一流营商环境知名度、美誉度。

区委宣传部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王学忠、新闻科科长李荣

区发改委副主任王安国、行政审批科(法制科、社会信用科)副科长程金都负责组织。

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

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批创新事项清单(8项)

序号

创新事项

主要内容

工作专班

1

“政务+直播”,打造“网购式”政务服务新模式

探索组建全区政务系统业务骨干组成的“主播团”,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窗口实训,切实提升业务水平,为企业提供“家门口式”的暖心指导。围绕更多业务专题开展,比如公积金业务专题、医保业务专题、社保业务专题、“苏企通”助企纾困专题等,打造具有江都特色的政务直播阵地。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田源、政务服务管理科科长王国政负责组织。

2

打造政务服务“云踏勘”模式

对需要现场勘验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充分利用大数据和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渠道,打造“屏对屏、掌端勘、网端查、不见面”的“云勘验”模式,有效解决传统现场踏勘模式存在的踏勘地域分布广、距离远、耗时长、通过率低、整改时间长等难题。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田源、审改科副科长吴萧负责组织。

3

实施工地现场监管一体化服务

简化项目施工许可前的查勘事项和报监后质量、安全告知事项,变联合查勘为一次性查勘,变联合告知为一次性告知,事中实行质量、安全、扬尘一体化检查,做到“一个龙头抓管理”、一张清单抓问责,对施工现场实施一体化监管。

区住建局副局长马巍、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唐余庆负责组织。

4

造林即发证

推行“造林即发证“,在林木验收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许善宏、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马恒山负责组织。

5

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

指导帮助江都高新区创建2023年江苏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殷荣生知识产权科科长史善荣负责组织。

6

建设FSTH”型智慧办税厅

推出强导税-指尖办-融课堂-云处理-去柜台五项举措,一切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体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转变。

区税务局纪检组长王波、纳税服务股股长王凯负责组织。

7

构建“危困”企业识别机制

强化与园区、乡镇的沟通协调机制,尽早识别具有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重复利用重整、和解手段妥善化解债务风险。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靳有强、民二庭庭长殷桂宏负责组织。

8

居民充电桩“一件事”掌上办

探索居民充电桩“一件事”全线上联合服务模式,在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充电桩报装服务模块,实现物业、供电、村社区、居委会、城管、人防等多部门系统互连、数据共享,线上完成各项审批流程,畅通居民报桩办理全环节,做到“一件事、一次办”。

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吴怡、营销部主任贾磊负责组织。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办公室               2023213日印发